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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:合乎条件个人也可缴公积金了

2017-06-15 16:56

今起,凡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,参照法定退休年龄,男性未满60周岁、**未满55周岁的,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
    日前,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兰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中提出,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(含两年)以上,凡符合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的,在**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。
政策解读
个人缴存 实行属地化管理
   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,由个人缴存者凭本人***、职工基本养老**相关材料等,到居住地或营业执照**地所对应的管理中心,**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手续。在本《规定》实施前已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,应沿用原个人账户。
缴存基数 不高于平均工资3倍
   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。月平均收入由个人缴存者申报,且*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,*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,缴存比例为10%~17%,由管理中心依据缴存人的实际情况核定,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。
公积金 可选择现金或转账
   个人缴存者在**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后,应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业务受理点缴住房公积金,可选择采取现金缴付、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。同时个人缴存者缴住房公积金,可选择按月缴、按季缴或按年预缴等方式,如选择按年预缴方式,则预缴月份不能跨两个住房公积金年度。
缴存两年 *高可贷款30万
   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(含两年)以上,符合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的,在**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。依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限额的通知》,目前兰州市已将住房公积金贷款*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。个人缴存者符合兰州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,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。个人缴存者如未履行按时足额缴住房公积金义务的,不得享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权利。
记者调查
多数打工者不愿缴存公积金
   **下午,记者在张掖路等地随机调查了包括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40人。其中年收入较高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共计26人,均表示只要缴存两年就可以申请大笔低息贷款,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在兰州**住房的能力和信心。另外,16名户口在兰的打工人员表示,由于收入过低,即使缴存了公积金,可以申请贷款,但兰州市过高的房价还是让他们望而却步。贷款后每月的利息及本金,都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。